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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检查实验室的通知

关于检查实验室的通知

 

院属各单位:

搬进新办公楼已半年有余,全院各项工作均趋于正规,为加强实验室管理,创建高水平、高层次科学实验平台,经研究,决定于 5 13 (星期五)下午230分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   检查对象:畜牧、兽医、草原三所各实验室;

2、   检查内容:卫生状况、仪器设备整理摆放效果等;

3、   检查人员:院领导、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单位办公室主任;

4、   检查要求:要求各所各研究室主任及研究人员留守实验室等待检查。

检查结束后,在适当的会议上将通报检查结果,对好的实验室予以表扬,对差的实验室进行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。

 

二○○五年五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