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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成果

草地恶性毒草-狼毒防治技术规程

根据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"关于下达青海省地方标准制、修订计划的通知"(青质监标[2006]53号文)的要求,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草原所承担了《草地恶性毒草-狼毒防治技术规程》地方标准的制定。
在我国造成草原退化的五大因素中,毒草化已是继荒漠化之后的第二大严重危害草原的因素。瑞香科狼毒(俗称"馒头花")是目前青海省天然草地危害最为严重的恶性毒草之一,其生长势强,繁殖快,夏季枝繁叶茂,与优良牧草争空间、土壤、水分、营养等,抑制了优良牧草的生长,使优良牧草比例下降,大面积的草场成了只能观看不能利用的草地,失去利用价值,导致了草畜矛盾日趋严重,草地生态呈现恶性循环,已成为制约我省畜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。目前,有害毒杂草发生面积正处于快速增长期,给农牧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,严重制约了我省畜牧业的经济发展,牧民群众要求尽快灭治的呼声强烈。
多年来,人们一直不断的探索草地恶性毒草-狼毒防治途径,在我省防治狼毒主要采用化学防治的方法。由于没有统一的防治技术规程,致使各地在防治狼毒时采用的技术方法不同,造成了有些地方虽然防除了狼毒,但同时对其它优良牧草造成了药害,破坏了草地生物多样性和草地群落的稳定。
为了加大狼毒的防除规模,加快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进程,保证防除质量,把多年来成功的利用化学除草剂防除狼毒的技术经验,依照国家标准化导则的要求,制定出系统而完整的草地恶性毒草-狼毒防治技术规程,有利于今后工作中有章可循,使技术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科学化,制定了适合青海省内应用的草地恶性毒草-狼毒防治技术规程。
该规程结合青海省草地狼毒发生的实际情况,提出了应用化学除草剂防除狼毒的原则、时间、方法、器械等技术内容,对防除狼毒具有直接指导作用。